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局关于举办武陵源区《旅游法》培训班的通知
文章编辑:发布时间:2017-07-18各旅游企业:
今年10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将正式实施,为深入贯彻5月16日国务院学习《旅游法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,根据《湖南省旅游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<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>和<旅游行政处罚办法>的通知》(湘旅办〔2013〕80号)要求,为全面提高我区依法治旅、依法兴旅水平,经区主管领导同意,决定由区旅游局牵头举办武陵源区《旅游法》培训班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时间
2013年9月12日上午8:30
二、培训地点
凯天国际酒店六楼大会议室
三、培训对象
1.全区旅行社及服务网点负责人及从业人员;
2.全区旅游购物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;
3.全区星级饭店及规模较大社会饭店负责人及从业人员;
4、全区景区(点)负责人及从业人员。
四、培训内容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
五、工作要求
1、各旅游企业接此通知后,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到加强《旅游法》培训工作的重要性,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,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培训期间的工作。
2、各旅游企业将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于9月11日18:00之前交至武陵源区旅游局。联系人:万鹏飞、联系电话:5622109 15007440555 5629568(传真)
附件:2013年武陵源区《旅游法》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
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旅游局
2013年9月9日
附件:
2013年武陵源区《旅游法》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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